本系115學年度開放名額:1名
一、依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逕讀博士學位辦法辦理。
二、學生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應具下列資格:
1.碩士班研究生修業一學期以上,修業期間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列該碩士班人數前百分之五十以內或表現優異具研究潛力經擬就讀之博士班認可者。
2.經原就讀所或本校相關所副教授以上二人推薦
三、申請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之學生,需繳交下列證件提出申請:
1.逕行修讀博士學位申請書。(申請書及推薦書格式由教務處統一制定)
2.歷年成績單(含名次證明書)或特殊表現證明。
3.研究計畫
4.推薦書